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12年5月12日、13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重点关注: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日期调整至2012年10月27日
一、考试级别和科目
1、初级资格: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两门考试。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考生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三门考试。
二、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的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具体条件
报考资格 | 学历要求 | 会计工作年限 |
初级 | 取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 | |
中级 | 取得大专学历 | 5年 |
取得大学本科 | 4年 | |
取得双学士或研究生毕业 | 2年 | |
取得硕士学位 | 1年 | |
取得博士学位 |
注: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计算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应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之日起,至报名年度12月31日止。
3、考生需按工作单位属地原则到相应报名确认点审核报名。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10月25日至11月6日(补报名时间为2011年12月5日至12月14日)。考生应在报名系统开通期间登录江苏省财政厅网站(http://link.233.com/26346)“会计报名”模块进行注册,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及要求,填写有关报名信息,打印报名表。
四、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考生必须于2011年11月1日-11月7日(补报名人员于2011年12月13日至12月15日,补报名期间不再征订教材)到网上所选报名确认点进行资格审核和缴费(报名确认点双休日照常进行)。
现场报名确认点公布如下:
丹阳市 | 丹阳市行政中心主楼B4025房间 | 束建芬 | 0511-86923289 86519057 |
上午:8:30—11:30 |
五、现场审核确认时需要携带的资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学历证书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4)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本人签名)。
六、收费标准:
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每门60元。
七、准考证打印
考生必须于2012年4月15日起至5月11日,登录江苏省财政厅网站“会计报名”模块自行打印准考证(不需加盖印章)。考试时,考生凭自行打印的准考证和身份证件入场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