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15〕77号)文件要求,为顺利开展我县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执行,报考人员学历必须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名时间、网址、考试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5年11月1日—28日,不安排补报名时间。
(二)报名网址
江苏省继续使用财政部统一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网上报名。
(三)考试时间及方式
2016年5月14—18日,方式为无纸化考试。
三、报名资格审核
(一)审核时间
现场审核时间为2015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审核材料
考生办理审核手续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三)审核地点
现场审核点
|
联系电话
|
地 址
|
会计培训中心一楼 |
052783938014 |
广州路405号(县实验中学对面) |
四、考试收费
(一)收费方式: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其考试相关费用(报名费、考试费、书费和快递费)自行在网上交纳,报名点不接受现金报名。
(二)网上交费时间:2015年11月24日至12月5日,逾期后果自负。
(三)收费标准:依据苏价费函〔2011〕30号规定,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1.报名费,每人10元;2.考试费,每科60元。
(四)发票领取:如需发票的考生,于2015年11月24—12月10日至会计培训中心领取。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6年5月3日-13日。
六、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规定
(一)考试科目:《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二)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三)考试规定: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七、考试用书征订
考生自愿在网上订购考试用书,由快递直接寄给考生(只适用江苏省省内)。
特此通知。
2016年233网校初级会计职称热点课程推荐:
初级会计职称全科VIP班高清课程 马上点击进入免费试听>>
包含: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2科:(精讲+冲刺+习题+考点预测+真题班+无纸化机考:2套押题)不过2017年免费重学
赠送:课后习题+章节练习+课件下载+在线模考+讲师答疑+讲义下载
报名咨询:4000-800-233
考试交流区(点击加入QQ群可快速加群交流): (群1:498063209)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233网校初级会计职称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