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资格考试定于2011年5月14、15日举行;
2、现场确认时间:2009年10月25日---10月29日,地点:市、县(区)财政局会计科(股),没有取得财政部门打印的确认表,即表示报名无效;
3、报名需带的证件: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年限证明、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继续教育情况、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如报考中级,还需提供复印件;
4、报名严格按照属地原则,必须在抚州市及辖区工作,且会计从业资格证是抚州市财政局颁发的;
5、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人必须到抚州市财政局会计科现场报名,现场拍照(定在10月29日一天);
6、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7、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6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8、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第6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联系电话;8236911
抚州市财政局会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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