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市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2011年5月14日至15日。
二、考试地点:赣州市区。
三、报名时间: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10年10月11日至10月29日,补报名开通时间为2010年12月4日至10日。
四、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10月26日至10月29日,补报名确认时间2010年12月8日至10日。
五、报名条件: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已完成201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同时具备: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后学位。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及网上报名信息表。
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考试。港澳居民在报名参加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六、报名办法:2011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江西省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登陆江西省财政厅综合信息网会计频道(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的操作流程、注意事项和考试公告,按要求正确录入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后,按属地原则于10月28日前到所在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科(股)现场确认、缴费;赣州市市直、章贡区、开发区所有考生于10月26日至29日到市财政局会计科(文明大道34号107室)现场确认、缴费;所有补报名人员直接到市财政局会计科现场确认,缴费。
各县(市、区)报考会计资格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初级由县(市、区)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并进行确认,中级由县(市、区)初审后,统一于10月29日将考生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汇总上报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确认。
七、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八、考试大纲
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
九、考试收费
根据江西省发改委《关于正式核定部分会计类考试收费标准的函》(赣发改收费字[2006]588号)标准执行,即考务费50元/科,现场审查通过后缴交。
各县(市、区)会计管理部门及职称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把资格审查关,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认真做好2011年度考试报名等各项考试考务工作。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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