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主管部门及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辽财会便函[2009]7号)文件的通知,对2010年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考试的人员,因个人原因造成会计从业档案中出现差错,要求修改档案的人员,需带以下材料到鞍山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重新办理登记手续。
1、本人提出变更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有书面申请,说明产生问题的原因,承认出现差错系个人错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重新填写辽宁省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表,属中途更换单位的还需填写辽宁省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变更登记表,由本人签字再次确认;
2、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作废后重新取得证书的,还需提供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3、原工作单位注销或合并的,需同时提供原单位注销或合并的证明材料;
4、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出现错误无法报名的,需由考生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时间:2009年11月1日~12月4日
鞍山市财政局
二00九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