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西政财综字【2011】588号
各市、县、行委财政局,州级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通知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现将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二、报名和考试时间
报名工作从2011年10月24日开始至11月4日结束,2012年5月12日,13日举行考试。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并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年龄条件,凡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不得报考中级资格。
四、收费标准
考务费每人每科52元。
五、报名方式及有关要求
2012年报名工作实行网上报名,届时请广大考生登录去过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http://link.233.com/10280,http://link.233.com/18761)或会计行业管理网(网址http://link.233.com/14159),选择相应考点填写个人信息及上传照片后,到对应报名点审核资格和缴费,报名点审核网址:http://link.233.com/17804/bmd。
(一)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照片,下载《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交报名确认点),考生本人须在“承诺书”栏签字确认。单位统一负责确认缴费的,由单位签署意见,在照片下方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持本单位报考人员的《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及必要的经济、统计、审计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原件,集中到确认地点办理确认手续与缴费。
(二)网上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10月24日开始至11月4日结束,现场确认缴费时间:2011年10月25日至11月4日。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三)由于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实行连续两年滚动管理,2011年度通过部分中级考试科目的考生,在2012年度考试报名时请正确填写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以获取本人2011年度考试的“档案号”。因填写错误导致2011年的考试合格成绩与2010年的合格成绩无法合成的,后果自负。
(四)各级财政部门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要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登记表(特别是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各考区须单独审查严格把关,并留存考生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备查。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考生,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财政局
二〇一一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