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事局、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单位),中央,省属驻济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2009﹞61号)和《关于征订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工作的通知》(鲁人考函﹝2009﹞6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
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于2010年5月15、16日举行。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初级资格:
5月15日9:00-11:30经济法基础
14:00-17:00初级会计实务
中级资格:
5月15日9:00-11:30财务管理
14:00-16:30经济法
5月16日9:00-12:00中级会计实务
三、报名条件
按照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按规定接受各年度继续教育。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两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合计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31日。
(六)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七)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于违纪禁考期内的考生,不能报名。
四、收费标准
按照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考务费每人每科46元。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003﹞2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五、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统一使用济宁市网上报名系统。
(一)全市设市中区、任城、曲阜、兖州、泗水、邹城、微山、鱼台、金乡、嘉祥、梁山、汶上、济宁高新区、北湖度假区、市人才服务中心、兖矿集团、市直17个报名点,分别负责所属部门单位考生的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确认缴费。考生登陆济宁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jnrsj-sd.gov.cn)进行网上报名。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求考生即时采集本人数码照片上传,即考生采集照片的时间应在本次考试报名文件上网公布后,采集照片的摄像头不低于300万像素,照片压缩为符合要求的格式后上传,为正面免冠证件照。要求白色背景,无边框,常戴眼镜者可配戴眼镜,照片要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第三人依据照片能够迅速判别是否是考生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即时采集数码照片的考生,必须使用拍摄时间距上传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并符合要求的数码照片,因使用照片达不到要求而影响正常报名考试的,后果自负。考生填报完有关信息后,下载《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存报名确认点),由单位在照片右下角加盖单位公章。然后,单位人事部门持本单位报考人员的《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证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他相关资料,集中到所属报名点指定确认地点缴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时间:10月20日至10月30日。各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截止到11月4日,具体时间由各报名点自行安排。市直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2日至11月4日,确认地点为济宁人才大厦一楼大厅。
六、报名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候。现场确认时被“退回补充资料”的,应在现场确认时间截止前按有关要求补充资料,并及时提请现场确认。通过现场确认并缴费的报考人员应在11月7日至11月11日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本人报名状态是否为“已缴费”,若有疑议,须在11月11日前与报名点联系。
(二)各报名点应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审查报考人员资格,认真把关。特别对于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须严格审查,并留存考生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备查。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考生,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要认真核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证号与本人身份证号码是否一致,要使用身份证验证仪辨别身份证真伪,坚决杜绝报名替考、违纪处理期内考生报名。对确实不能出具身份证原件的,必须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其户籍证明由报名点收回,经公安机关查验无误后封存备查,并将有关情况报市人事考试中心。要审核考生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对身份证号录入错误、照片不清晰等不符合要求的,要予以退回。在现场确认时间截止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不再办理报名手续。对伪造学历、证明骗取考试资格或有意修改照片形象特征、采用合成照片等形式违纪的,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报名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人员名单报市人事考试中心。
(三)各报名点必须于11月11日前核对实际报名人数和网上缴费人数,并将报名汇总表、报名情况表、考生信息表、承诺书、使用户籍证明人员名单、违纪违规人员名单报市人事考试中心。
(四)由于中级资格考试实行两年滚动管理,2009年度通过部分中级考试科目的考生,在2010年度考试报名时必须正确填写2009年度考试的“档案号”。因档案号未填或填写错误导致2010年的考试合格成绩与2009年的合格成绩无法合成的,后果自负。对已参加2009年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由于丢失准考证而不能正确填写档案号的,可登陆济宁人事局考试信息网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五)考试用书。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为新编考试大纲,考试辅导教材根据新编考试大纲内容进行了重新编写。考试大纲包括《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含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三个科目)》。考试辅导教材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共五本考试辅导教材,每本考试辅导教材继续免费附送考试辅导光盘一张。另外,全国会计考办、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组织编著了《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考法规汇编》、《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2009年)》供考生复习使用。
全国会计考办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组织编写的考试用书全部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并委托各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征订发行,两家出版社均未委托社会上其他机构发行上述考试用书。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进行网上订书并在现场报名确认时缴纳书款,同时请预留详细的联系地址、联系方式以便于考试用书的发放。各报名点、各部门统一汇总考生订书信息,填写《考试用书征订单》,于11月11日前报市考试中心。
(六)各县市区人事财政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站等手段进行广泛宣传,将报名点的设立情况、报名时间和有关考试政策的情况及时通知广大考生,尽量避免漏报、错报情况发生。特别提醒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以及在考试时,考生未认真阅读试卷上“应考人员注意事项”,而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
附件:
2、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点(部门)承诺书
二○○九年十月十四日
编辑特别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