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补报名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人事局、财政局,高新区组织人事部、财政局,市直及省属驻淄各部门(单位),各大厂矿企业,各高等院校:
我市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已于10月31日结束,但仍有考生因种种原因错过报名。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补报名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09﹞7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定于近期开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补报名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安排
(一)我市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补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登陆淄博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link.233.com/17591)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存报名确认点),由单位统一在照片右下角加盖单位公章。然后,单位人事部门持本单位报考人员的《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及必要的经济、统计、审计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原件,集中到确认地点缴费、办理确认手续。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12月4日至10日。确认时间:2009年12月7日至11日。确认地点:淄博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张店区市府东一街15号)108室,联系电话:3189234,3160170。2010年5月9日至5月15日,考生可直接在淄博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准考证。
(二)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淄人发〔2009〕188号)规定,严格审核报名条件。在报名资格审核中,应审核报考人员的信息表、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对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须严格把关。对确实符合报考条件并审核通过的此类考生,各有关单位要在2009年12月11日前按《关于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报名问题的补充通知》(鲁人考函〔2009〕70号)要求将相关材料报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二、考生注意事项
(一)在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名期间已经正确填写个人信息但未成功缴费的考生,可直接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到相关确认地点报名缴费、办理确认手续,不必重新登录网站填写个人信息。考试大论坛来源:www.examda.com考试大论坛采集者退散
(二)补报名截止后,我们将不再安排报名,请广大考生务必留意补报名时间,避免因错过报名时间影响个人考试。
(三)请补报名考生认真阅读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淄人发〔2009〕188号)和本通知,详细了解有关报名要求,确保个人报名考试顺利进行。
(四)由于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两年滚动管理,2009年度通过部分中级考试科目的考生,在2010年度考试补报名时必须正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以获取2009年度考试成绩记录。因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填写错误导致2010年的考试合格成绩与2009年的合格成绩无法合成的,后果自负。
三、补报名期间用书发行工作要求
补报名期间,各有关单位要继续按照《关于征订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考试用书工作的通知》(鲁人考函〔2009〕67号)要求做好用书发行工作。各有关单位应对用书征订工作广泛宣传,坚决打击盗版考试用书,以认真负责的精神为考生提供真实的学习资料。
补报名结束后,请于12月11日前将补报名期间的用书订单交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补报名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好补报名工作,为考生提供优质服务。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