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东财会〔2010〕13号
转发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财会〔2010〕3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为做好2011年我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
2011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缴费的方式。请考生于10月18日登陆东营市财政局网站(http://link.233.com/26404)点击悬浮窗口“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进入,先仔细阅读考试相关文件,在文件的最后点击链接进入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缴费,缴费成功后,整个报名过程方为完成。
二、报名确认点
东营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10月18日至10月31日,现场确认缴费时间:11月1日至11月15日。市直报名现场确认地点: 山东大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会议室(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11号都市中心A座七楼东城百货大楼西邻),联系电话:8330576。
各报名点现场确认地点见下表:
报名点 |
现场确认地点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市 直 |
山东大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会议室 |
宋志荣 |
8330576 |
东营区财政局 |
东营区新区10号楼东营区财政局一楼东大厅 |
陈树青 |
8269277 |
河口区财政局 |
河口区财政局309室 |
李子鸿 |
3662719 |
广饶县财政局 |
广饶县财政局会计股办公室 |
刘 辉 |
6441689 |
垦利县财政局 |
垦利县财政局会计股办公室 |
张 鹏 |
2527093 |
利津县财政局 |
利津县财政局会计股办公室 |
刘春兰 |
5622723 |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候。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时务必带齐《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及必要的经济、统计、审计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原件。
2、由于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滚动管理,2010年度通过部分中级考试科目的考生,在2011年度考试报名时请正确填写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以获取本人2010年度考试的“档案号”。因填写错误导致2011年的考试合格成绩与2010年的合格成绩无法合成的,后果自负。
3、2011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缴费时不收取现金,请报考人员带好银联卡,进行POS机刷卡缴费。
四、考试组织实施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精心组织,认真执行各项考务规定,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做好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各报名点要进一步加强考生资格审查工作,严格把关。
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登记表(特别是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对于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各考区须单独审查严格把关,并留存考生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备查。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考生,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关于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财会〔2010〕38号)
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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