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3〕2号)规定,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将扩大试点范围。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3年9月举行;初级资格纸笔考试,以及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3年10月举行。现就2013年度考务日程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名时间及入口:
报名日期 | 报名入口 | 备注 | |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 | 2013年4月19日9:30 —4月28日24:00 (额满为止) |
进入 | 选择区县:静安、徐汇、杨浦、浦东、嘉定、松江 |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纸笔考试 | 2013年4月22日9:30 —4月28日24:00 |
进入 | 选择区县:除实行无纸化考试的6个区县外的其余区县 |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 进入 | ||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 进入 |
>>上海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补报名时间5月12日至13日
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高级资格 |
9月14日至20日(共7天、14个批次) |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 经济法基础(无纸化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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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30 初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 经济法基础(无纸化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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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 (星期六) |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纸笔考试) 经济法基础(纸笔考试) |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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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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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 (星期日) |
9:00-11:30 经济法 |
8:30-12:00 高级会计实务 |
考试科目
1.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2.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3.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达到本地区、本部门当年评审使用标准的,取得本地区、本部门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
考试公告: 《关于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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