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需具备什么条件?
答:按照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条件:除具备第(一)条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问:2010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审查方式?
答:对于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查,我省采取后审方式,即在考生成绩合格后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审查标准与现场报名者完全相同,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可以领取资格证书,否则,视为成绩无效。
三、问: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目前尚未办妥申领手续,能否报名参加考试?
答:不能。根据全国考办规定,报考人员在办理报名手续时,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四、问:对报名参加考试人员的学历有何规定?
答:(1)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或中专毕业以上学历。
(2)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大专(含)以上学历。且须具备一定会计工作年限,工作年限计算到考试年度。如:大专学历,会计工作满五年,即持有2006年(含)以前毕业证书;本科学历,会计工作满四年,即持有2007年(含)以前毕业证书;硕士及双学位,会计工作满两年等。
五、问:报名年度是指何年度?
答:报名年度一般为考试年度的前一年,计算年限的截止日为该年度的12月31日。2010年考试的报名年度为2009年。
六、问: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等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人员,如何报名参加中级考试?
答: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对从事会计工作年限不作要求。
七、问:香港、澳门居民要报名参加考试,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港澳居民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
八、问:如何区分首次、非首次考生?
答:非首次报考考生是指2009年度已经报考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资格并有通过科目的考生,又称"老考生",此类考生的有关信息可在报名数据库中搜索查找。其余考生均视为首次考生。
九、问:跨省市报考的考生如何进行报名?
答:跨省市报考的考生请直接在2010年考试的省份报名,并请填写准确档案号等相关信息。
十、问:对违纪违规的考生,将会如何处理?
答:根据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和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3号令)规定,对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资历证明的考生,将由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两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