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公告
经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定于2010年5月15、16日举行。现就2010年度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
5月15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7:00 |
中级会计实务 | |
5月16日 |
9:00—11:30 |
经济法 |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学历条件
1、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②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③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④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⑤取得博士学位。
本公告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31日前。
三、报名办法
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先在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网址:http://link.233.com/14159)或“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http://link.233.com/18761)“网上报名”栏目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名信息,获得报名注册号,打印报名表格,报名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注册成功后,报考人员持单位盖章的报名信息表,并携带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确认后再办理交费手续。
四、报名审核确认时间
考生可于10月10日起登陆上述网址进行网上报名,10月15日至10月30日到报名点进行审核确认。
受理时间:上午8:30—17:00,请网上报名后的考生及时到审核地点进行报名审核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五、报名审核确认地点
地点:秦都区会计管理局(秦都区政府一楼A116)
咨询电话:33213970
考生于4月20日至5月14日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六、报名费
按照省物价局陕价费调发[2002]22号文件规定,每人每门科目40元。
七、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修订印发新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10年度的考试。
咸阳市秦都区会计管理局
二00九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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