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14年4月7日至5月7日。
二、报名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专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其截至日期为2014年年底。
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考试科目及具体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高级资格 |
9月20日至24日(共5天,10个批次) |
9:00—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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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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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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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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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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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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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00 |
9:00-12:30 |
四、网上交费
五、省级报名点审核确认时间
六、报名注意事项
(二)未换领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不能参加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三) 持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报名工作在网上实现完成,不需到现场。
(四) 持解放军、武警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在上年度参加过同级别考试的,报名工作在网上实现完成,不需到现场。
(五) 持解放军、武警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首次报考必须携带相应证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对于强调照片审核后才能打印报名信息表的考生,要及时查看照片审核状态。 提示报考人员到现场信息确认的,本人需在信息表中确认签字并由本人所在单位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方可生效。如所在单位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单位不一致,还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真实、正确,如存在不真实、不正确的,在考前、考试期间、考后,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六) 报考人员网上预订的教材,在交费成功后凭《陕西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交费单据》到所选报名点领取预订教材。
(七) 对于强调照片审核后才能打印报名信息表的考生,要及时查看照片审核状态。
(八)提示报考人员到现场信息确认的,本人需在信息表中确认签字并由本人所在单位审核后加盖单位 公章 ,方可生效。如所在单位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单位不一致,还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真实、正确,如存在不真实、不正确的,在考前、考试期间、考后,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九)经报名点信息审核确认后,必须在指定时间内通过 网上支付 进行交费。 未在指定时间内进行交费的考生将无法取得报考资格。
(十) 初级考生于2014年9月1日-14日、中高级考生于10月10日-20日登录“陕西会计”网按规定的时间打印好准考证(为不影响考试,中高级考生打印准考证前须完成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考试时间和地点已准考证为准,请按时参加考试。
(十一)持解放军、武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在报名结束后将审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七、信息填写注意事项
(二)表中带*项为必填项,所有项目必须如实填写;
(三)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及邮政编码必须准确填写,方便联系;
(四)所有的英文字母和数字输入必须为半角格式;
(五)打印用纸必须为A4打印纸。打印报名表时,请先在浏览器的【文件】→【页面设置】中将上下左右页边距全部设为5毫米,然后直接单击页面中的【打印】按钮进行打印。
考务公告:《陕西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