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初级为2015年11月1日至30日。
二、报名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各市(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各市(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按属地原则进行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和组织考试工作,省直和中央驻陕单位的考试报名和组织考试工作由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会计考办)负责,非公有制经济单位的考生按工商登记级次,选择同级报名点报名。
三、考试科目及具体考试时间 初级考试日期为2016年5月 14 - 18 日举行,共10个批次。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用。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 | |
5月14日至18日(共5天,10个批次) |
9:00-12:30 |
经济法基础 |
14:00-17:30 |
经济法基础 |
四、 网上交费
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在3个日历日内完成网上交费,报名成功不予退费。未在指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交费的考生将无法取得报考资格,责任自负。
五、 省级报名点审核确认时间
省级现场审核确认时间:持解放军或武警部队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为2015年11月23~30日(节假日除外),受理时间:上午9:00~11:50,下午14:00~17:30。须现场审核的考生应及时到自己选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地点:西安市南四府街49号陕西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咨询电话:87624441,87624437),各市(区)考生报名地点详见当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的通知。
六、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请慎重选择报名点。报名人员只能在选择的报名点受理相关手续,并且只能在选择的地市参加考试。如所选报名点开设网上预约服务,报考人员必须在网上进行预约,持打印的预约单到选定的报名点办理相关信息确认手续。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效期已过的,不能报名参加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三)持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报名工作在网上实现完成,不需到现场。
(四)持解放军、武警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在上年度参加过同级别考试且未变更报名信息的,报名工作在网上实现完成,不需到现场。
(五)持解放军、武警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首次报考或上年度参加过同级别考试且变更报名信息的,必须携带相应证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对于强调照片审核后才能打印报名信息表的考生,要及时查看照片审核状态。提示报考人员到现场信息确认的,本人需在信息表中确认签字并由本人所在单位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方可生效。如所在单位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单位不一致,还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真实、正确,如存在不真实、不正确的,在考前、考试期间、考后,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六)报考人员网上预订的教材,在交费成功后凭《陕西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交费单据》到所选报名点领取预订教材。
(七)报名信息在报名点确认前报考人员可在网上进行修改,经报名点确认后不可再进行修改。如果修改了报名信息,必须重新打印报名注册信息表,持新报名注册信息表去报名点办理审核确认手续。
(八) 经报名点信息审核确认后,必须在指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支付进行交费。未在指定时间内进行交费的考生将无法取得报考资格。
(九)初级考生于2016年5月3日-13日登录“陕西会计”网按规定的时间打印好准考证,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按时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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