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意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题型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针对今年最新的变化,现予以强调和通知如下:
(一)初级《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试题全部实行客观化
2010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初级)《经济法基础》科目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即将原计算分析题、综合题调整为“不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调整后的《经济法基础》科目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不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下每小题若干备选答案中,有一项或多项备选答案是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全部选对得满分,少选得相应分值,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其他类试题评分原则与往年相同,按相应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规定执行。
另外,2010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初级)《初级会计实务》科目适当提高了客观试题比重,题型不变,考试试题题型仍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
(二)在2009年度考试基础上继续实行“多套试卷”
2010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每科(套)试题本首页左上角、客观题答题卡、网评专用答题卡上,均印有区别试卷类型的“条形码”图案。即每份试题本左上角随机印制有一种类型的条形码图案,每份答题卡上部右侧“试卷类型图案”下印制有几种类型的条形码图案。考生需通过选择填涂相关信息点来选定自己的试卷类型。考生应仔细检查是否正确填涂了条型码,还应在试题本和答题卡上都要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
(三)《考生须知》中的重要事项
首先,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在有关科目网评专用答题卡上指定位置准确填写姓名、座次号和准考证号等信息,并用2B铅笔准确填涂准考证号、座次号相应的信息点;在客观题答题卡(《经济法基础》科目)指定位置准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准确填涂准考证号、报考级别和考试科目等相应的信息点;
其次,应对照本人试题本左上角“试卷类型图案”,选定本人答题卡中与其一致的一个“试卷类型图案”,并用2B铅笔填涂该图案下的信息点(新增内容);
第三,必须在试题本上填写本人的姓名、准考证号。
在答客观试题时,使用2B铅笔对准题号填涂信息点,修改时务必用橡皮擦干净;在答主观试题时,使用0.5 ~ 0.7毫米的黑色字迹签字笔书写,要求字体工整、笔迹清楚,并注意严格按照题号顺序在各题目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草稿纸、试题本上答题也无效;
考生应注意保持答题卡卡面清洁,禁止折叠,禁止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不得使用涂改液、胶带纸和修正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