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财政局关于2012年度全国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公告
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证)。
2、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除具备本通知前款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除具备本通知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4、从业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总年限。
5、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张2寸彩色照片。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1年10月24日—11月7日,补报名时间为2011年12月5日至15日。考生网上报名地址:http://link.233.com/21685/。
三、报名方式及审核地点
考生在网上报名或报名点填报相关信息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考生先到http://link.233.com/21685/填写个人信息,再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和交费。审核地点:市财政局、各区、县财政局。
四、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1、各考生自2012年4月25日起可以网上打印准考证。
2、2012年5月12日、13日举行考试。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
5月12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7:00 | 中级会计实务 | |
5月13日 | 9:00—11:30 | 经济法 |
3、2012年7月31日前,按照财政部的安排,省会计考办向社会公布考试成绩。成绩公布后,考生对分数有疑义,可为考生提供查阅试卷服务,查卷范围仅限主观卷面的漏评题目、合分、登分情况,并可向考生提供相关科目题分的具体分值。我市考生提出查阅卷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14日。
五、联系电话
市财政局会计科315室 028-38166761
眉山市财政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