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3]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我省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
初级、中级考试报名条件按照《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对符合《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规定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参加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二、考试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2个科目,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3个科目,考生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三、报名方式
我省2013年度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前审方式。除1988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必须到各报名点现场审核报名外,其他考生一律在网上报名参加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将报名信息表及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如果在网上无法导入照片的考生还应带上一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带到网报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并缴纳相关费用。考生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报名资格的,考试管理机构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除成都市以外的各市州考生实行现场缴费方式,成都市考生实行网上缴费。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必须审查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表和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的原件,不得以复印件为依据,否则将视情况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各报名点必须留存报名考生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证明,以备省会计考办审查。
报名网址为:http://link.233.com/10280/
或者:初、中级:http://link.233.com/21685
四、考试方式及考试时间
(一)考试方式
根据全国会计考办的布置并报经全国会计考办批准,2013年度初级资格考试我省部分地区实行无纸化考试试点,试点范围为成都市部分县区(包括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成都市会计学会、四川省会计学会、四川省财经职业学院龙泉校区、四川省财经职业学院培训中心)、泸州市、广元市、眉山市、南充市。在上述试点区域报名并确认了报名资格的考生实行无纸化考试,其余地区仍然实行纸笔考试。考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自行选择一种考试方式。选择无纸化考试方式的考生必须承诺遵守无纸化考试的相关规定及服从考试管理机构在考试时间、地点等考务管理方面的安排。
初、中级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纸笔考试。
(二)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9月14-20日举行;初级资格纸笔考试、中级资格考试于10月26-27日举行。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共计3.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中级资格、高级资格各科目考试时间不变。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只能报名参加一次考试。
各级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高级资格 |
9月14日至20日(共7天、14个批次) |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 经济法基础(无纸化考试) |
||
14:00-17:30 初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 经济法基础(无纸化考试) | |||
10月26日 (星期六) |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纸笔考试) 经济法基础(纸笔考试) |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
|
14:00-16:30财务管理 | |||
10月27日 (星期日) |
9:00-11:30 经济法 |
8:30-12:00 高级会计实务 |
五、考试用书的征订
财政部对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及考试辅导教材(初、中级)进行了重新修订和编写,考试用书有关情况见附件一。
按照财政部的要求,考试用书由省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集中征订,省级以下各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上一级考试管理机构组织下开展征订。考生本着自愿订购的原则,在网上报名的同时在网上订购,成都市考生教材款实行网上交费,其余市州考生教材款实行现场交费。2013年度考试辅导教材采取防伪轧纹和防伪码等标识,考生可凭防伪码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link.233.com/10280/)查询真伪,通过答疑板提出学习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并查阅有关问题解答。各地要通过各种方式做好考试用书的宣传工作,引导和帮助考生通过正规渠道订购正版考试用书。
六、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收费的复函》(川价函[2004]46号)的规定,我省考务费为每科50元,考务费管理使用办法另行通知。
七、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一)2013年4月16日至5月10日为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各市、州会计专业技术考试管理机构应当于4月18日前公布本地区2013年度考试级别、考试科目、报名日期、报名方法、报名网址及考试方式等考试相关事项。
(二)2013年4月18日至5月15日为我省各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各地应于5月15日前完成本地区考试报名工作,并于5月15日前上报考试用书征订数量和征订单。
(三)2013年10月10日至27日为纸笔考试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
(五)考试结束后,省会计考办将于2013年11月15日前完成我省考试评卷工作,接到财政部成绩光盘后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成绩,预计公布成绩时间为2013年12月底。对中级资格考生因身份证号、档案号错误造成两年成绩不能合成的,由各市、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于2014年1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上报省会计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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