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天津地区)补报名公告
经研究,我市补报名安排已经确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补报名时间定于2011年12月22日-28日,考生通过“天津会计”(www.tjkj.gov.cn)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条件、报考政策同首次报名一致,详细要求可浏览“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天津地区)报名通知”、“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天津地区)报考指南”。
二、其他事项
1、补报名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初审调取的是更新至2011年12月20日的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库,请由于以下原因未能成功参加首次报名的考生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参加补报名:
(1)未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采集
(2)未申请变更会计从业证书学历信息
(3)未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手续
(4)未申请办理从业资格证书申领手续
12月20日以后办理会计从业资格领证手续的,不能参加我市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补报名。
2、参加首次报名但未交费成功的考生,在补报名期间不需重新注册报名信息,可直接登陆报名系统,核对信息无误后进行网上交费。
3、参加首次报名订购教材并成功交费的考生预计于12月中旬(准确时间本站另行通知)陆续收到快递教材,其他考生如需购买考试教材,可即日起(六、日休息)到会计之家临时办公地点(河西区友谊路2号速8酒店)8821室现场订购。补报名期间,考生也可通过报名系统在网上购买考试教材。
4、符合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请通过www.tjkj.gov.cn网站“下载专区”下载《2012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特殊考生)》,填写打印后于12月26日-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携带相关资料到会计之家临时办公地点(河西区友谊路2号速8酒店)8819室办理现场验证报名手续: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等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的人员报考相应级别的考试的考生,如报名系统不能初审通过的,考生可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原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电子版彩照到现场报名;
(2)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的人员报考中级资格考试时,如报名系统不能初审通过的,考生可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电子版彩照到现场报名;
(3)持有军队、武警、铁路系统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电子版彩照到现场报名。
上述人员2011年度考试已取得中级单科合格成绩的,可直接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报考公告:天津关于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报名入口:天津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