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兵团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师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兵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时间安排的通知》(会评﹝2014﹞19号)、《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4﹞27号)和《关于征订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用书的通知》(会评﹝2014﹞20号)文件的精神,为做好兵团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考条件
考生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进入“报考条件”查询。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2.省级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中央单位批准的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二、资格审查
兵团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资格审查工作在考后进行。各师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资格审查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认真负责的做好发证前的资格审查工作。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发证。在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考人员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
三、报名时间、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初级会计:2015年1月5日至31日,考生可以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完成网上报名。
中级会计:2015年4月1日至30日,考生可以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完成网上报名。
(二)报名办法
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凡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考试的人员,可按照以下报名程序报名:
1、网上报名
第一步:报考人员须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点击“全国会计资格考试”栏目和“高级会计专业资格考试”栏目,阅读报名条件、报名流程、考生须知等相关信息;
第二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照报名流程进行网上注册,同意网上报名协议后,如实填写个人真实信息,并按照要求上传照片。
注册成功后,在网上缴费前报考人员可凭网络报名注册号及密码,登陆系统修改个人报名信息。
第三步:网上缴费。网上注册成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系统提供的网上缴费功能缴纳相关考试费用。(缴费成功后,个人信息再无法修改,考生自行打印报名回执表留存。)注册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视同自动放弃报名。
2、现场报名
1990年9月1日之后出生的考生,如符合会计中级报考资格,必须携带相关资料到属地现场报名点进行考前资格审查和报名。(每日10:30-13:30,16:00-18:30,节假日休息)
四、考试方式、时间和科目
兵团在所辖区域内初级资格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定于5月16日—20日举行;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考试采用纸笔方式,定于9月12—13日举行。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
中级资格《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5小时。
各级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北京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高级资格 |
5月16日至20日(共5天、10个批次) |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 经济法基础(无纸化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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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 经济法基础(无纸化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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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星期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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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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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经济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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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 (星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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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
9:00-12:30 高级会计实务 (开卷) |
五、考试用书
2015年度会计考试将使用新的考试大纲,需要订书的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或者现场报名过程中自行订购。
考试辅导教材调整、修订的内容将登载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link.233.com/10280)。
2015年度考试用书出版有关情况如下:
序号 |
书名 |
编著者 |
出版者 |
定价(元) |
1 |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大纲 |
全国会计考办 |
经济科学出版社 |
15 |
2 |
初级会计实务 |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
33 |
3 |
经济法基础 |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
经济科学出版社 |
40 |
4 |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参考法规汇编 |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
45 |
考生在报名时通过考试报名系统自愿选择订购。各师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应认真组织好考试大纲、用书及辅导用书的现场订书和发放工作。
六、准考证打印时间
暂定于:2015年4月27日—5月20日,报考初级无纸化考试的考生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暂定于:2015年8月14日—8月20日,报考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八、收费标准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2015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科40元,即初级资格(两科)总计收费95元;中级资格(三科)总计收费135元,高级总计收费55元。
兵团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
201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