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丽江中洲财务有限公司,市属有关单位,各大中专院校:
根据省会计考办《关于印发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要求,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11年5月14日、 15日举行。现将丽江市2011年度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时间、报名地点、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考试报名时间:定于2010年10月11日—31日,现场确认时间定于2010年10月12日—31日;补报名时间为2010年12月4日—11日,确认时间定于2010年12月5日—12日。报名的网址为“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www.kjzgks.com)”。
报名地点:按属地原则,在各区县财政局会计股报名。为缓解古城区财政局报名的压力,2010年增设报名点:丽江中洲财务有限公司,请市本级单位及各大中专院校到丽江中洲财务有限公司报名及确认,中洲财务有限公司汇总后到古城区财政局作最后确认。
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
5月14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7:00 |
中级会计实务 | |
5月15日 |
-- |
-- |
9:00—11:30 |
经济法 |
考试地点:丽江市一中。
二、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财政部、人事部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网上报名工作时,应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考人员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特别是会计工作年限,不得突破规定年限,否则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考试报名条件详见附件一。
三、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四、考试大纲及辅导用书
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继续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的考试大纲。(考试用书和辅导材料统一与省财政厅征订)。
五、各报名点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认真做好2010年度考试报名各项考试考务工作。
附件:1.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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