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财政局关于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
丽财会〔2014〕15号
各区、县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大中专院校、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
根据《云南省会计考办关于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云财会考〔2014〕2号)要求,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4年9月举行;中级资格纸笔考试定于2014年10月举行。现将丽江市2014年度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组织工作
考试报名:按属地原则,由各区、县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负责,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
考试组织:由丽江市财政局负责组织。
二、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财政部、人事部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考生对报名时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全部科目成绩合格后再到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考试报名条件详见附件一。
三、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全市初级资格实行无纸化考试,中级资格仍实行纸笔考试。
四、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将修订印发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14年度考试。
五、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一)全市报名时间定于2014年4月8日—4月27日,网上交费截止时间定于2014年4月29日。报名的网址为“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
(二)报名费根据《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0〕82号)精神,标准为40元/科。各区县在确认考生交费后应在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内统一开具《云南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并加盖会计类考试收费专用章。
(三)2014年9月1日至9月15日,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考生可自行打印准考证;10月10日至10月20日,中级资格纸笔考试考生可自行打印准考证。不能打印的考生可到报名点领取,不再另行通知。
(四)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9月20—24日举行,考试地点为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中级资格纸笔考试于10月25—26日举行,考试地点为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共计3.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中级资格各考试科目考试时间不变。
各级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时间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9月20日至24日(共5天,10个批次) |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
经济法基础(无纸化考试) |
|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
经济法基础(无纸化考试) | ||
10月25日
(星期六) |
|
9:00—11:30
财务管理 |
|
14:00—16:30
经济法 | |
10月26日
(星期日) |
|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
(五)2014年10月20日前下发初级资格考试成绩。
(六)2014年12月20日前,公布纸笔考试成绩。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分数提出疑义,可由省会计考办统一提供相关科目得分的具体分值,即卷面合分。
(七)2015年2月15日前,合格人员填写登记表并交小一寸照片三张到报名点,由市财政局汇总后报省会计考办。
六、各地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认真做好2014年度考试报名等各项考试考务工作。
七、对于考试报名工作中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全国会计考办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问题,请及时向市会计考办反映,不得擅自处理。各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负责,提高服务意识,做好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201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一览表
丽江市财政局
2014年4月3日
附件1: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一览表
报考级别 |
报名条件 |
所有报考人员必备的基本条件 |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初级资格
报考条件 |
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
中级资格
报考条件 |
1、 取得大专学历,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 取得硕士学位,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 取得博士学位。 |
报名注意事项:
1、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必须符合以上条件。
2、考试合格后必须校验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费每人每科收取40元。
4、港、澳、台报考人员按文件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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