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于9月至10月举行。其中,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3年9月举行;初级考试纸笔考试以及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3年10月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条件
基本条件 | 档次 | 学历和资历条件 |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初级资格 | 高中毕业 |
中级资格 |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 |
高级资格 | 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41号)有关条件 |
二、考试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要求
2013年度全省会计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为2013年5月2日至2013年5月11日,不再进行补报名,请广大考生务必注意在规定时间内报名。2013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会计从业资格证属地原则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网上支付考试费用的方式。各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要在考试报名前,向社会公布报名的时间、办法、值班电话。凡要求参加考试的人员,请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登录浙江省财政厅会计考试报名网(网址: http://link.233.com/10923),按网上报名系统的要求进行报名及交费。已在网上报名但未在网上成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因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港澳台居民需在报名时间内到当地自助报名点报名参加考试,报名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对于报名参加初、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将根据其会计从业资格登记的学历、资历信息等进行网络自动审核。对自动审核未通过人员,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前往各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自助报名点,随带报考人员登记表(特别是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按规定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对于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转(兼)评人员,应在网络报名前,持前述证明材料原件到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确认相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络报名。当地人力社保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做好信息确认工作。
(三)考务费用
初、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考务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0〕44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每科40元;高级会计资格考试考务费按浙价费〔2003〕20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每科80元。考务费和考生自主选购的考试辅导教材费等相关费用由考生在报名的同时,通过网上交费系统交纳。
三、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范围
按照全国会计考办对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总体部署,经研究并报全国会计考办批准,我省2013年度省本级报考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考生一律实行无纸化考试。其他考生仍实行纸笔考试。
四、考试科目、成绩管理
(一)考试科目
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高级会计实务》。
(二)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取得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
五、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考办将修订印发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13年度考试。
六、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高级资格 |
9月14日至20日(共7天、14个批次) |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 经济法基础(无纸化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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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30 初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 经济法基础(无纸化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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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 (星期六) |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纸笔考试) 经济法基础(纸笔考试) |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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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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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 (星期日) |
9:00—11:30 经济法 |
8:30—12:00 高级会计实务 |
七、其它事项
(一)、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地点设在杭州市,考试形式为开卷笔答。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二)、已通过网络报名及交费的考生,在本人考试前10天开始,登录浙江省财政厅会计考试报名网( http://link.233.com/10923),下载打印“准考证”。自行打印准考证有困难的考生,可凭身份证到当地自助报名点申请打印。
(三)、经会计管理部门同意2012年延期至2013年考试的考生,免收其2012年已报考科目的考务费。其中报考中级资格的考生已取得的2011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延至2013年。
临安市财政局
2013年5月2日
精彩专题: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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