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财政局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椒江区、黄岩区、临海市、温岭市财政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集聚区财政局、开发区财政分局,市级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会〔2013〕14号)精神,鉴于台州市的具体情况,作如下补充通知:
一、初级考生的考点设椒江区(市级单位、椒江区的考生)、黄岩区(黄岩区、路桥区的考生),临海市(临海市、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的考生),温岭市(温岭市、玉环县的考生),分别实行台州市考点的职能。请通知考生知晓。
二、全科合格的考生办理合格证书事项请查阅台州人才网http://link.233.com/12711。
附件: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附件2、附件3略)
台州市财政局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