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时间安排的通知》,现将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 我省(包括宁波市)报名及考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根据财政部、原人事部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为: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各级别报考条件:
1.报考初级资格:高中毕业。
2.报考中级资格: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3.报考高级资格:
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215号)有关条件。
会计工作年限、专业资格年限计算至2015年底。
4.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并具备本规定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报名时间
2015年度初级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20日至31日,2015年度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至30日。
三、考试科目
(一)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二)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三)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四、考试时间
初级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于2015年5月16日—5月20日举行;中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15年9月12—13日举行;高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14年9月13日举行。
初级会计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中级会计资格《中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3小时,《财务管理》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5小时。高级会计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3.5小时。
各级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
初级(无纸化考试) |
中级 |
高级 |
5月16日至20日 (共5天、10个批次) |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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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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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 (星期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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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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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经济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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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 (星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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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
9:00—12:30 高级会计实务 |
五、具体报名事项
(一)办理报名手续
2015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会计从业资格证属地原则报名,并采用网络报名、网上支付考试费用的方式。凡要求参加考试的人员,请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浙江省财政厅会计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link.233.com/10923)或“宁波财税——会计之窗”网站(网址:http://link.233.com/16968)“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系统,按网上报名系统的要求进行报名及交费。已在网上报名但未在网上成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因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港澳台居民需在报名时间内到本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隶属的财政管理部门进行辅助报名。报名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一寸免冠照片、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香港、澳门居民还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资格审查
对于报名参加初、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将根据其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系统中登记的学历、资历信息等进行网络自动审核;如信息登记错误或未及时更新信息的,请在网上报名前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
对于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转(兼)评人员,应在网络报名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确认相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络报名。
全国统考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及获得双学士学位且报考会计中级的人员,需要在网上报名前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相关资历、学历修改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地点统一设在杭州市,考试形式为开卷笔答。
(二)已通过网络报名及交费的考生,在考试前10天开始至财政部规定的截止时间止,登录浙江省财政厅会计考试报名网(http://link.233.com/10923)或“宁波财税——会计之窗”网站(网址:link.233.com/16968),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浙江省对会计资格考试的客观题实行机器自动读卡评卷,对主观题实行电脑网络评卷。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5号)关于“成绩查对可以查纸质试卷人工评阅中有无漏评及计分、合分误差,不查主观题评卷宽严;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不查客观题读卡评卷和主观题网络评卷的试卷”的规定,对客观题读卡评卷和主观题网络评卷的成绩查对申请不予受理。对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的成绩查对申请,有关考生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个月内,向当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提出。
七、宁波市各县市区财政局报名咨询电话
县(市)区 |
咨询电话 |
县(市)区 |
咨询电话 |
慈溪市 |
63836614、63896615 |
保税区 |
86820040 |
余姚市 |
62715048、62715069 |
大榭开发区 |
86763615 |
奉化市 |
88522309、885223 责编:chenying 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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