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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订购须知

来源:黑龙江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 2016年11月3日

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用书有关事项的公告

广大考生:

根据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6〕16号)精神,为保证考生能够及时选购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用书,顺利复习备考,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印发。为帮助考生全面理解和掌握考试大纲的内容,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组织专家按照2017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的要求和最新法律法规规定,对2016年版初级资格考试辅导教材进行了修订;与之相配套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考法规汇编》也作了修订。相关修订内容将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link.233.com/10280/)上公告,考生届时可下载。

2017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用书有关情况如下:

序号

书名

编著者

出版者

定价(元)

1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 资格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经济科学出版社

15

2

初级会计实务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33

3

经济法基础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经济科学出版社

40

4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考法规汇编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45






二、我省为2017年初级资格考试用书出版单位(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经济科学社会出版社)开通教材邮寄业务的省份。为方便考生购书,出版单位统一安排将考试用书直接邮寄给考生,我省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不再组织开展考试用书发运,请考生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订购

三、需要订购教材的考生,可在报名时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中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订书系统”中选择订购。订购考试用书时,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相关提示,准确填写有效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以免因通讯地址错误或电话联系不上而发生邮件退回,影响复习备考进度。

请广大考生互相转告。预祝考试成功!

黑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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