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的通告
2017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工作按会计从业资格证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单位与会计从业资格证所属地区须一致),请全科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按照通知要求,于6月26-30日到各指定报名点提交复核材料(资格复核提交材料目录及要求见附件1)。 各报名点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附件3)。
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附件1:资格复核提交材料目录及要求
附件2:我市各报名点及具体联系方式附件
附件3:代办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