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证的通知
市财政局,各县(区)人事(人事劳动)局,各有关单位、各位考生:
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皖人社秘〔2009〕108号文件通知,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名单已下达我市,现将资格证书办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证时间:2009年10月12日—10月16日
二、办证地点: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政府综合楼六楼5631房间),电话:3110635。
三、办理方式:三县的考生由县人事局汇总集中到市人事局办理;其他考生由单位人事部门集中到市人事局办理。
四、提供材料: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份,单位压照片盖章,交2寸照片2张(含登记表上贴的一张,黑白、彩照均可)、身份证、准考证原件,中级职称还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大专、本科毕业不满5年、4年(计算到2009年5月考试时间),还须提供中专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蚌埠市人事局
200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