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各位考生:
现将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其他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合格标准:初、中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均为60分。
二、证书办理:请咨询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2324449。
三、查卷:不再进行查卷。
马鞍山市财政局
2013年12月23日
盼望已久的职称考试成绩合格标准,终于翩然而至。考生是否已经顺利通过考试呢?会计职称学习日历翻到2014年崭新的一页,有的人在2014年还要继续作战(提前知晓2014年报名相关政策),有的人2014年手持会计职称证书勇夺下一个证书。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233网校初级会计职称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