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请查阅试卷的通知
接福建省财政厅通知,现将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请查阅试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查卷范围仅限主观卷面的漏评题目、合分、登分情况。
2.考生必需提交书面查阅申请并附2009年准考证复印件。
3.查阅试卷申请应于2009年8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前正常上班时间提交。
4.书面查阅申请书须写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查阅科目、原成绩、查阅提交时间、联系电话(查分模版下载)。
5.查阅申请提交单位: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地址:厦门市湖滨东路319号C座3楼考试部)。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2009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