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会计合格人员:请按照以下程序办理合格证书。
1、每名考试合格人员需持身份证、准考证到市人事考试中心信息采集室进行数码照相(涧西区黄河南路1号)。照相时间为2009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
2、每名考试合格人员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A4纸),三张照片(两张贴在“登记表”上,另一张背面写上单位,用曲别针别在表上),在表格左上角加盖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填写“登记表”时,统一将证书取得时间栏填上考试时间,证书号码栏不填;下面二个“审批意见”栏也填上级别、时间(统一填为2009年10月30日)。手续齐全后,由主管单位统一收集于2009年12月10日前报送市人事考试中心综合科。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可在洛阳人才网考试中心专区下载。
洛阳市人事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