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工作于2009年11月16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过资格考试人员须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并准备一寸照片三张(要求与准考证同底版),两份《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上各贴一张照片,另一张贴在其中一张《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的右上角,用来办理资格证书用。
二、办证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以及填写完整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人事局窗口(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中段)办理审核、交表(含准考证)手续。交表时间截止到2009年12月16日。其中信阳师范学院、信阳农专的学生考生统一到学校交表(含准考证)。
三、市人事考试中心对上述办证材料汇总后,计划于2009年1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须协商省考试中心,由省考试中心确定)统一到省考试中心和省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证书。经审查符合规定的,由省考试中心在资格证书照片处加盖骑缝钢印,并在《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上加盖“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印章,由省职改办在《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上加盖“河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印章。
四、2010年1月1日后,通过资格考试人员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人事局窗口办理证书领取事宜,证书原则上不能代领。信阳师范学院、信阳农专的学生考生的资格证书,由学校统一发放,考生可在学校领取。
五、《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由考生交本单位人事部门存入个人档案,个人留存一份。证书由个人保管。
咨询电话:0376-6369870
附件:
1、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2、2009年信阳市会计专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初级)
信阳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