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生考后资格审查的公告
根据《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参加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张家界市考区(含张家界市本级、永定区、武陵源区、慈利县、桑植县)并且该项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均合格的应试人员(查询中级成绩全科合格显示为“是”,初级各科显示60分或以上,查询网址:http://link.233.com/24866/resultSearch.html)。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4年1月8日-1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二)地点:张家界市本级在张家界市财政局会计科(南庄坪市政府大楼东头二楼),各区县审查地点请与各区县人社局和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联系。
(三)联系电话
张家界市本级:8389017 永定区财政局:8596918 武陵源区财政局:5618211
慈利县财政局:3222032 桑植县财政局:6222521
三、资格审查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二)报考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考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具有大学专科学历;
2.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具有大学本科学历;
3.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具有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
4.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具有硕士学位;
5.取得博士学位。
四、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一)《考试登记表》(见附件,必须使用A4纸双面打印且由本人及所在单位在相关栏目内签字盖章)一式一份。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三)本人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除上述学历证书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1、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学历信息;2、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3、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须提供入学通知或学业成绩、或学籍证明、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佐证材料;也可通过湖南省教育厅教科院出具纸质认证报告;4、提供的查询和认证情况须经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确认,并加盖公章,与申报人所提交的学历学位复印件一并作为有效证明材料使用。
(四)本人一寸、二寸彩照各一张(照片粘贴到《考试登记表》右上方,并在照片背面写上自己的名字和报名序号)。
五、其它事项
(一)滚动考试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首次报名参加考试当年年底(需有有效合格科目)。
(二)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合格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张家界市财政局网站(http://link.233.com/19764/)的公告通知。
附件:
1、《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2、2013年初中级考试登记表填写样表及资格审查常见问题解答
张家界市财政局
张家界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月6日
年 考试登记表
报名点: 报名序号: 档案号:
姓 名 | 性别 | 国籍地区 | 考 生 照 片 | ||||||||
工作单位 | 身份证号码 | ||||||||||
通信地址 | |||||||||||
第一学历 | 第一学历毕业时间 | 第一学历毕业院校及专业 | |||||||||
最高学历 | 最高学历毕业时间 | 最高学历毕业院校及专业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 | 专业技术职称及取得时间 | |||||||||
报考级别 | 专 业 | 是否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 |||||||||
报考科目 | |||||||||||
我已仔细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及考试报名条件等文件,清楚并理解相关内容。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等有关文件规定; 二、真实、准确提供本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 三、如资格审查发现虚假情况,愿承担责任,并按规定接受相关处分。 报考人(本人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
单位意见 |
经审核,该同志所提供的学历、资历真实、准确。 年 月 日 (章) | ||||||||||
市州或省职改部门资格审查意见 | 经审查,该同志所提供的学历、资历真实、准确。 经办人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章) | ||||||||||
省资格考试部门意见 | 该同志经全国统一考试,全部规定科目成绩合格。 经办人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章) | ||||||||||
考试日期 | 资格证书编号 | ||||||||||
颁发资格证书部门意见 | 该同志具备 资格。 经办人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章) |
一、填表注意事项:
1、此表由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直接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交单位审核盖章。
2、此表所有栏目签名、盖章均须齐全,否则省职改办不予受理。
3、考生对提交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4、发证后,考生应将此表交回单位存入个人档案中。
二、资格审查必须提交的材料:
1、此表一式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除提供上述材料外,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交相应证书、聘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外省市转入考生需提交转考证明。
以上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后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233网校初级会计职称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