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查相关事项的补充公告
我市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截止2014年2月底,尚有一部分合格考生未能在指定时间内前往各市(县)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影响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发放。为方便广大考生顺利拿到证书,经研究并请示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现将2013年度资格审查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考试资格审查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3月31日。还没有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在2014年3月31日前到株洲市政务服务中心(天元区黄河南路500号)一楼小厅财政窗口进行资格审查。
二、2014年3月31日前仍未进行资格审查的,可在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查时再进行资格审查。仍不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公告。
株洲市会计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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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233网校初级会计职称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