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3年度全国(中、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3年度全国(中、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已确定,现公布如下:
一、国家合格标准:
中级:经济法60分、中级会计实务60分、财务管理60分。
初级:经济法基础60分、初级会计实务60分。
二、内蒙古自治区合格标准
中级:经济法51分、中级会计实务51分、财务管理51分。
初级:经济法基础51分、初级会计实务51分。
三、单科成绩合格者请在2014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到自治区直属和各地报名点领取单科成绩合格单。
四、全科成绩合格者领取合格证书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4年1月3日
盼望已久的职称考试成绩合格标准,终于翩然而至。考生是否已经顺利通过考试呢?会计职称学习日历翻到2014年崭新的一页,有的人在2014年还要继续作战(提前知晓2014年报名相关政策),有的人2014年手持会计职称证书勇夺下一个证书。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233网校初级会计职称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