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查通告
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已公布,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需本人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办理资格审查。
1、本人身份证;
2、毕业证(中级合格者提供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初级合格者提供高中以上毕业证书);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准考证;
5、“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且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6、会计从业资格个人基本信息表(会计之星—山西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用户登录—基本资料—打印);
7、与准考证同一底板的2寸黑白照片一张。
时间:2014年2月17日—2月28日(双休日休息)
地点:会计大厦(水西关西口)六层
联系电话:4660349、4660345
古交市、清徐县、阳曲县、娄烦县的考生到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办理资格初审手续。
太原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4年2月10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233网校初级会计职称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