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大纲
200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0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制发的考试大纲。
四、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1、省直单位应于2005年9月30日前公布2006年度考试级别、考试科目、报名日期、报名地点及报名方法等考试相关事项。
各地市由财政、人事部门商定后,公布本地区2006年度考试级别、考试科目、报名日期、报名地点及报名方法等考试相关事项。
2、2005年11月28日前,各考试管理机构向福建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200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情况表》(见附件1)。
3、2006年2月24日前,各考试管理机构向福建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200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见附件2)。
4、2006年4月30日前,各考试管理机构完成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并按规定向考生核发准考证。
5、2006年5月13日前,各考试管理机构将考试值班电话向社会公布,并将考试值班电话、值班人员等情况报福建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6、2006年5月18日前,各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
7、2006年5月20-21日举行考试。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初 级 资 格 |
中 级 资 格 | ||
5月20日 |
0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0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6:30 |
经济法 | |
5月21日 |
|
|
09:00—12:00 |
中级会计实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