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考简章
按照省财政厅的部署,今年厦门地区考生实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条件
1、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即厦门市、福建省重新换过的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部属单位下发的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方可报名)。
2、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除具备本简章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除具备本简章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4、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本规定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5、从事会计工作年限的认定: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会计工作年限可相加计算,时间算至2006年12月31日。
二、报名流程及时间地点
①考生上网注册报名信息
考生自行上网注册报名信息,并用A4纸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而后将两张二寸近期免冠同底彩色照片一张贴在 “信息表”指定位置上,另一张夹在“信息表”上,并由本人在“信息表”指定位置上承诺签名确认。在网上不提供订购教材,需订购的,可先行在本网站的“表格下载”栏目下下载“教材征订单”,或在审核验证现场填单征订。
网上注册时间:11月15—11月30日
报名网址:http://link.233.com/18761
② 经所在单位审核在“信息表”上加盖人事公章
将填写完整并贴、夹好照片的“信息表”送到所在单位经单位审核后在“信息表”上指定位置加盖人事公章。时间:11月15日—11月30日
③审核验证考生网上注册的报名信息及缴交报名、教材费
考生携带“信息表”和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还须提供前一学历的毕业证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IC卡和纸质证书)到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大院内C座三楼)验证。审核验证后同时缴交报名、教材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