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会考办[2006]01号
各有关单位:
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2007年5月19日、20日举行。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的部署,我市的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
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财会人员,符合报考规定条件,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可以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报考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专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