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茂财会[2006]24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人事局,市直和中央、省驻茂各有关单位:
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2007年5月19、20日举行。为认真做好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茂名考区的报名工作,根据广东省财政厅、人事厅《关于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06]123号)精神,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现就我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
1、报考初级资格: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报考中级资格: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两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3、经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等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会计工作年限算至2006年12月底。
二、考试级别、考试科目
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试级别分初级资格和中级资格两种。
(一)初级资格考试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2个科目。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二)中级资格考试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3个科目。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三、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将修订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07年度的考试。
四、报名时间
2006年11月20日至11月25日止(包括星期六)。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补办报名手续。
五、报名办法
1、我市报名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市区(含茂南区)的考生到茂名市财政局会计科报名,其他各县(市、区)的考生到当到财政局会计股报名。
2、凡符合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填写《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同时附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小一寸黑白光面免冠正面同底相片三张(含贴报名表的相片),另购买报名卡(市区的到市财政局办公楼一楼会计科购买)涂填好后进行报名。
六、考试时间
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为2007年5月19、20日。具体安排如下:
考 试 日 期 |
初 级 资 格 |
中 级 资 格 | ||
5月19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6:30 |
经济法 | |
5月20日 |
|
|
9:00—12:00 |
中级会计实务 |
七、准考证领取时间
2007年5月1日至5月17日。
八、其他事项
1、对考试合格人员,继续实行验证领取合格证书的规定。
2、报考收费。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考试用书征订款等费用在报名时均一次交清。
3、考务费上缴。各县(市、区)必须于2006年12月8日前按收取考务费全额上缴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