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的安排,现将我区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持有本地《会计从业资格证》或持有外地核发、档案已迁入广州的《会计从业资格证》;
目前在岗且从事会计工作的必须事前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注册手续
(一)报考初级职称的要求
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均可。
(二)报考中级职称的要求
1、取得大专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非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学位)的,其取得学历(学位)前后的会计工作年限可以连续计算。
会计工作年限计算至2008年12月底止。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三.考试科目和成绩管理
(一) 初级资格
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通过全部科目考试)
(二) 中级资格
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必须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
四.考试大纲
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08年度考试大纲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08年12月5日——2008年12月17日
每天开通时间以全国报名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二)现场确认时间:
2008年12月9日——2008年12月19日
早上8:30——11:30
下午14:15——17:15
(星期六/日休息)
(三) 现场确认地点:
天河区会计事务办理大厅
中山大道西45号兴华楼二楼(华师正门西侧)
咨询电话:020-87534916
按照属地管理,工作岗位从先的原则,本地区辖内的行政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公司地税登记证经营地址隶属天河区(中央部委、省级企业除外)的考生,均可在上述地点进行报名确认。
六.确认程序及注意事项
兴华楼二楼领取《办证相片登记表》――→叫号机取号轮候――→现场审核资料(②③④⑤⑥窗口)――→工商银行缴费――→兴华楼二楼交缴款凭据、订购教材(⑦⑧窗口)――→递交信息表(已审核)、打印确认表。
应办未办注册手续的考生,须办理了注册手续才予报名
网上未能按要求上传照片的,须另行照相并上传
现场确认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港澳居民证等)(原件及A4复印件);
2、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A4复印件);
3、《从业资格证》(原件及相片页A4复印件,档案有调转记录的,同时复印调转页);
4、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照片一张;
5、网上报名后自行下载的考生信息表,有工作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在校学生加盖学校公章;暂时无业的在其户口所在地管理部门盖章。
天河区财政局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