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简章
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2009年5月16日、17日举行,现就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
(一)会计初级资格考试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会计中级资格考试为《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三个科目。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
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为2009年5月16、17日。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
5月16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6:30 |
经济法 | |
5月17日 |
|
|
9:00—12:00 |
中级会计实务 |
三、报名条件:考试报名条件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人事厅《转发财政部 人事部修订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会[2000]48号)执行。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初级资格报考条件: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中级资格报考条件: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实行网上报名: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http://link.233.com/21685),并按规定的报名流程、要求录入报名信息和上传相片,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后交单位审核盖章,然后持报名信息表,以及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带大一寸黑白近期证件照一张,到指定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缴费。
2、网上报名时间为2008年12月5日-12月25日,每天具体开通时间以报名网站为准。
3、全市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为2008年12月18日—12月30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4、确认地点为:
(1)市直:江门市财政局会计服务大厅(华园中路33号,咨询电话:3550180、3550181);
(2)蓬江区:蓬江区财政局会计股(北郊新城天河东路18号,咨询电话;3217517);
(3)江海区:江海区财政局会计股(江海区富民路9号,咨询电话:3831093)。
五、报考收费:依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精神,2009年度会计资格考试,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
六、注意事项:
请认真填写报名资料(特别是考试科目及身份证号码),考生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江门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二00八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