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报名时应带的证件一律要原件,复印件无效。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字[2000]98号文核定的收费标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每科35元。另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0〕1567号文的规定,代财政部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每科6元。
九、考试成绩的公布
考试成绩报经国家财政部、人事部核准确认有效后,各级别考试全科成绩合格者,由自治区会计考办会同自治区职改办联合下文到各地和考生所在单位(区直考生);中级资格部分科目成绩合格者,由北海会考办打印《2006年度会计资格考试(中级)成绩通知单》并报送自治区会计考办核实确认后盖章发给考生。
为了提高考试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会计资格考试将继续通过168信息台或相关网站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和考生成绩。考生可以到报名点、相关网站或通过168信息台查询自己各个科目的考试成绩。
上网查询网址为:http://link.233.com/18761 或http://link.233.com/24010/
全区统一查询的电话号码为:16886909。
如考生对分数存在疑义,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个月内,向自治区会计考办提出查阅试卷申请,由自治区会计考办组织提供有偿查阅试卷服务。查卷范围仅限主观卷面的漏评题目、合分、登分情况。
外省转到我市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如上一年在原考区已经取得部分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必须提供原考区省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成绩合格证明和成绩档案调转软盘,到自治区会计考办办理备查登记后,方能到我市办理报名手续。由我市转到外省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如上一年已经取得部分科目考试成绩合格的,必须到自治区会计考办办理成绩合格证明和成绩档案调转软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