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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关于委托他人办理会计职称证

来源:233网校 2007年12月20日

信件处理情况

来信主题 关于委托他人办理会计职称证 受理编号 bh0012006083
发件人姓名 外地人 发件时间 2007-12-5
进展情况 处理完毕 信件类型 求助
反映内容 你好,我是07年在北海市考的中级会计职称,现在成绩下来了,已经全部合格,但是因为我现在在辽宁而不在北海,请问应如何办理职称证.

请问北海市人事局职改办我应该如何办理职称证.

我现在在辽宁工作,没有时间过北海去办理职称证,我有亲戚在北海,应如何委托亲戚办理.
承办单位 北海市财政局 答复时间 2007-12-17
反馈标题 答复:关于委托他人办理会计职称证
答复内容 请这位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到北海会考办(北海市财政局侧楼一楼会计科)领取合格批文,如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持被委托人身份证。然后到北海市人事局职改办(位于北海市政府大院内人事局一楼)办理会计职称证,办理证书须提供以下材料:北海会考办批文、一寸相片两张(彩照)、二寸相片一张(彩照)、办证费用7元。会考办电话:3035692,职改办电话:2024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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