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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 这些钱你“赚到”了吗?

作者:233网校 2019-12-10 17:06:00

个人所得税APP最近又提示更新了,首页提示大家需要完成信息填报。具体时间要求是,若想在2020年1月份工资中享受税前扣除,需要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信息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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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仔细研究过个人所得税的朋友可能会担心自己的到手收入,但是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表示:个税改革更多惠及中低收入群体,促进了收入分配公平。月均收入4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新增减税幅度在12.5%以下,月均收入2万元以下的纳税人新增减税幅度超过67.47%,月收入1万元以下的纳税人,享受赡养老人、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后,基本无需缴纳个税。

也就是说,此次填报非常重要,涉及到“更多惠及中低收入群体”这一目标的实现,只有及时更新自己的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才能更好的享受国家带来的福利。

一、减税福利一:专项附加扣除

2019年1月1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正式实施,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依法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6大专项附加扣除。

(1)子女教育:每个每月1000元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不超过4年);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税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3)大病医疗: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8万的限额内。

(4)住房贷款利息:每月1000元(不超过20年)+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5)住房租金

所处城市 扣除限额(每月)
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1500元
超过100万的城市1100元
不超过100万的城市800元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6)赡养老人(60岁)

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非独生子女:均摊、约定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但是最高额度不得超过1000元。

二、减税福利二:起征点的调整

自2018年10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上调至5000元/月(6万元/年)。

我们来假设几种情形:

①每月收入是8000元+享受住房租金

1月的个税是这样计算的=8000-5000(基本减除费用)-1500(省会城市租房的扣除限额)-五险一金

如果年度有考取证书,在汇算清缴时还能扣除3600元。一个月计算下来,税款不会超过50元,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况且,依法纳税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国家富强了,才能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

②每月收入10000+住房贷款利息+子女教育(按一个小孩计算)

1月的个税是这样计算的=10000-5000(基本减除费用)-1000(住房贷款扣除限额)-1000(子女教育扣除限额)-五险一金

这样计算,月入一万的人,一个月的个税款也不会超过100元。

有人可能觉得这样的附加扣除项目是在“逼人”多生小孩,又或者是在征“单身税”。但事实上,这只是附加的扣除项目,并没有强加在基本减除费用上;其次,养小孩的人,开销比较大,这不属于一种惩罚,算是一种补贴,毕竟没有小孩的人不用省吃俭用就为了送孩子上补习班。

③每月收入<6000元的人,扣完五险一金,真的是应了那句话:基本无需缴纳个税。

当然,实际生活中收入的情况要更复杂,买彩票可能有偶然所得,买卖股票有财产转让所得,做个兼职有劳务报酬所得......要想搞清楚自己的钱去了哪里,就需要适当的学习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等。了解更多关于“钱”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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