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开始了,不知道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什么?不妨了解一下。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含)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热点推荐:2020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这些钱你'赚到'了吗?
2020年初级会计备考已经开始,难点多,立即加入233网校取证班学习,早备考早拿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