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已发布《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明确纳税人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有的人问,我需要申报吗?不申报会怎么样?一起来看看!
根据规定,不是所有纳税人都需办理年度汇算,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一是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二是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不办理可以吗?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国家给家庭负担较重的人群推出的一项减税福利,不是强制要求所有纳税人填写信息的。如果满足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并且工资在免征额以上,建议填写,以便于享受到相应额度的个税抵扣。如果没有达到扣税标准则可以不填。
可在年度汇算时补充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年度汇算可由纳税人自行办理,也可通过扣缴义务人(比如工作单位)代为办理。深圳税务机关已通知各扣缴单位和纳税人分批分期办理年度汇算的时间,请纳税人尽可能按照通知的时间段办理。除了现场办理、邮寄申报渠道外,年度汇算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址等远程办理渠道办理。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如果纳税人此前有符合条件的扣除项但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办理扣除或补充扣除,实际上相当于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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