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组织好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我市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按照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和省财政厅、人事厅《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规定,报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通告》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外,报考初级资格的人员应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工满二年;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取得博士学位。
二、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三、考试大纲
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08年度考试大纲。
四、考试报名、考务工作日程安排
1、全市考试报名自2008年12月10日开始,至12月25日结束。
12月5日至12月10日为领取表卡时间。
市直和驻市各单位报名人员按照隶属关系由主管部门或单位统一组织报名;各县市区报名人员按照属地原则由当地财政部门统一组织报名。
市财政局于12月10日至25日集中办理各单位报名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郭守敬北路281号,邢台市财政局108室。
3、联系电话:0319-2222058
4、考试时间:2009年5月16、17日举行考试。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
5月16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6:30 |
经济法 | |
5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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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00 |
中级会计实务 |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