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通告
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9年5月16日、17日举行,现将有关报名事宜通告如下:
一 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2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三个科目,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二 报名条件:
1 基本条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 报考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
3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5)取得博士学位
三 考试报名:
今年我市会计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08年12月5日至2008年12月25日。补报名开通时间为2009年1月4日至18日
1 网上报名。
所有报考者须登陆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http://link.233.com/14159)或(www.czkjk.com)浏览报考须知,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登记表》即《考生信息表》。
2 现场确认。
①确认时间:2008年12月10日——2008年12月25日(双休日除外)
补报名确认时间:2009年1月15日——2009年1月18日
②报考初级资格确认地点:各县(市、区)考生到当地财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华北油田考生到华北油田公司人事处职称科审核确认,市直考生到新华区、运河区财政局审核确认。
③报考中级资格确认地点:全市报考中级资格人员到市财政局会计科审核确认。
④确认所须资料: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学历证,会计证、《报名登记表》(单位审核并盖章)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确认,现场照相,并办理交费手续。
四 准考证(初、中级)由市财政局统一打印,到所在县市区财政局领取,市直中级考生到市财政局领取,准考证的领取时间2009 年4月27日至2009年5月13日。(假期除外)
联系电话:2012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