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办理资格证书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全国及自治区合格人员的资格证书现已开始办理。
请2015年度考试合格人员自见通知之日起至2月3日(工作日内)下午六点前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会计继续教育证书,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A4纸)、1寸一张红底彩色免冠证件照,送交克拉玛依市财政局会计科222办公室(迎宾路60号)审核,逾期将不予办理。请见通知后相互转告。
咨询电话:6223640
市财政局会计科
201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