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6年度全国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6年度全国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于2016年10月27日集中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时间:2016年10月27日(周四)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二、领证地点:崇明县财政局(本县城桥镇人民路60号1号楼底楼大厅)
三、领证时必须提交的材料:
1.成绩查询单(特别提醒:成绩查询单由考生自行从考试院网站上下载)。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3.本人身份证,如委托他人代领,除交验本人身份证外,还需同时交验代领人身份证。
崇明县财政局联系电话:69613740、69613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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